目 录
第一部分 永州市脑科医院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五)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六)财政专户经费情况
(七)会议、培训、节庆等一般性支出情况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4.政府采购预算表
25.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永州市脑科医院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永州市脑科医院(原永州市芝山医院)是隶属于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一家公立精神病专科二级甲等医院,是市精神卫生中心、市精神卫生防治指导与管理机构。医院主要开展精神疾病、神经症、各种心理行为障碍、心身疾病、癫痫、老年病及内科疾病的诊疗、咨询、预防康复,心理咨询与治疗、酒瘾药瘾戒断、精神医学鉴定、精神残疾鉴定、流浪乞讨病人收治、社区精神病人康复等业务。
2、机构设置
永州市脑科医院2023年设科室23个,其中内设党政管理机构12个(党务办公室、行政综合部、监察内审宣传部、人力资源部、医务部、护理部、绩效考核管理部、医保管理部、质控科教部、医院感染控制部、财务部、后勤保障部)、临床科室11个(药剂科、医技科、检验科、二病区、五病区、六病区、七病区、八病区、九病区、医养救助病区、门诊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永州市脑科医院无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永州市脑科医院本级。
三、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本部门的收入预算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支出预算主要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和住房保障等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5029.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03.4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4425.7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3.85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住房公积金拨款收入较去年增加73.85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较去年减少5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5029.1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2.4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667.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9.34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3.85万元,增加主要原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较去年增加18.4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较去年减少68.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较去年增加73.8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3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603.4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592.64万元,是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10.80万元,是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业务发展工作经费支出、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10.80万元,主要用于食堂水电费缴纳、食堂设备维修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3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与2022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在财政专户资金中列支。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13.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13.27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2023年,本单位资产总值年初余额16396.31万元,其中包括流动资产8977.08万元,固定资产280.03万元,无形资产17.66万元,其他资产7121.54万元。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构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等等。占用办公用房(新院)21792.92平方米。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及专用设备1台,价值100万以上通用设备及专用设备1台。公务用车3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五)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无重点项目,因此无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但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的金额为5029.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87.23万元,项目支出2941.91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预算报表。
(六)财政专户经费
2023年本单位财政专户经费预算4425.70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50万元,下降1.12%,主要用于在编人员、聘用人员及临时工人员基本工资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五险一金支出共计2290.6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78.07万元(含医院办公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维修费、物业管理费、药品费、燃料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费用15.77万元、固定资产购置费40.14万元、债券利息及设备贷款利息支出78.07万元、医疗风险基金支出13万元、其他支出110万元等方面。
(七)会议、培训、节庆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3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会议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
培训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
节庆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
晚会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
论坛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
赛事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会议、培训、节庆、晚会经费等经费开支在财政专户资金中列支。
七、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3.非税收入。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履行管理职能、行使国有资产或者国有资源所有权、提供特定服务或者以政府名义征收、收取、提取、罚没、追缴、募集的税收以外的财政性资金。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