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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脑科医院2024年招聘合同制 人员公告

2024-08-07 08:48:39 点击数:

       永州市脑科医院因业务发展需要,2024年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非事业编制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共3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医院简介
永州市脑科医院创建于1959年,是市卫健委直属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一家集精神疾病和心理行为问题诊断、治疗、科研、教学、鉴定、预防、康复、心理健康促进为一体的二级甲等精神病专科医院,是永州市精神卫生中心、市精神卫生防治指导与管理机构。医院编制床位799张,开放床位900张,开展了精神疾病、神经症、各种心理行为障碍等业务。现有在职职工319人,在编和内聘人员中有专业技术人员215人,其中高级职称29人,开设临床业务科室12个。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岗位条件
永州市脑科医院面向社会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共39名,详细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条件见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其他说明
1.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2.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精神,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3.往届高校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和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应届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8月30日前取得,护理专业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4.报考人员在整个公开招聘过程中,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因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永州市脑科医院人力资源部。各环节工作由永州市脑科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医院监察内审宣传部全程参与监督。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永州市脑科医院官网(http://www.yzzsyy.cn)及永州市脑科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2日8:00至8月16日17:30,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3.报名地点:永州市脑科医院人力资源部(门诊五楼502室)。
4.报名要求及开考比例:
(1)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已考取执业资格但未发放执业证人员提供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④本人近期红底免冠2寸照片2张;⑤报名登记表1份。
请报考人员自行下载报名表格(附件2) ,如实填写并准备好相应报名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永州市脑科医院人力资源部报名。
(3)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原则上达到1∶3方能开考。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少数特殊紧缺岗位,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经主管部门批准之后,降低开考比例,但应聘者考试成绩要达到60分及以上。
5.资格审查
(1)所有应聘人员均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永州市脑科医院人力资源部组织进行。不能在现场报名时限内提供证件、证明原件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考职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其《报名登记表》以及有关证件复印件及照片等资料由医院人力资源部存查。
(2)应聘考生须如实提供相关资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6.组织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所有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及准考证参加考试,具体地点和时间在永州市脑科医院官网上另行公告。
    (1)笔试:总分为100分
    笔试由永州市脑科医院统一组织实施。对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考生笔试成绩需达到该科目(同试卷)参考人员平均分或60分方可进入面试。
    ①笔试对象确定:所有应聘人员,经资格审查通过后进入笔试。
    ②笔试内容和命题方式:笔试为专业知识,以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为主(护理岗位专业知识百分制,含20%的精神科护理知识),采用闭卷考试形式,共一科,实行百分制。笔试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命题。
③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领取地点永州市脑科医院人力资源部(门诊五楼502室)。
④笔试地点: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⑤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永州市脑科医院官网公布。
(2)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总分为100分
①面试对象确定:原则上根据招聘职位计划1:2比例,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入围。面试入围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面试名单公布前可按成绩依次递补(具体按照湘人社[2024]5号文件执行)。
②面试方式和内容:医师岗位和护士岗位面试采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药师、心理援助热线员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着重考察应试人员的专业能力、沟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应变能力。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内容和命题方式:医师岗位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内容为临床医学专业技能测试。考试前由考生从徒手心肺复苏术、神经系统体格检查、清创缝合术、测血压四项操作试题库中随机抽取一套试题,作为当天所有考生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考题。护士岗位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内容为护理专业技能测试。考试前由考生从肌内注射、氧气筒给氧法、吸痰、徒手心肺复苏、心电监护仪的使用、灌肠六项操作试题库中随机抽取一套试题,作为当天所有考生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考题。
③面试评委及评分方式:面试设评委小组,评委7名,其中本院专家库评委3名,外院评委4名。面试实行百分制,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的方法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对实际参考人员没达到1:2比例的岗位,参加面试考生成绩须达到相同面试科目(同试卷)并相同评委组参考考生的平均成绩或60分,方可进入体检对象。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人选确定:在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进行体检。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2)体检组织方式:体检工作由医院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体检参照最新版《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国家卫健委对职位有特殊要求的,按职业规定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可以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复检。体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外科、内科、胸部X线片等基本健康体检项目,高校毕业生近6个月内已在合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认可其结果,原则上不重复体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考察:根据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工作由医院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医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4)根据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湘人社规[2024]5号文件,面向高校毕业生的招聘计划因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出现空缺的,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依次等额递补2次。
(四)公示与聘用
医院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由医院组织相关部门调查核实,并依规进行处理。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无问题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体检、考察、公示不符合要求或试用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六、福利待遇  
拟聘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待遇:医师岗位大专学历3000元/月,本科学历4000元/月,硕士研究生学历5000元/月;护士岗位大专2100元/月,本科2300元/月;药师岗位大专2100元,本科2300元/月;心理援助热线接线员岗位:大专学历2100/月、本科学历2300/月(轮岗24小时值班,无晚夜班费)。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按医院合同制聘用人员管理规定执行相关工资待遇。                           
七.纪律与要求
  1.招聘工作做到全程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
  2.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3.对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 等相关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其他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信息或考试迟到、早退等原因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面试、笔试成绩和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在永州市脑科医院官网及院内公示栏公示。
3.高校毕业生为近三年内毕业、招聘过程中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毕业生(即毕业证书落款年度3年内,含毕业当年度),不对其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应届高校毕业生为2024年毕业的毕业生。
九、本简章解释权归永州市脑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联系电话:0746-6312831;王老师18975791717、唐老师17700263852
医院纪检监督电话:0746-6312873
医院地址:永州市零陵区七里店街道办事处日升社区长茅坪2号(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对面)
医院网址:http://www.yzzsyy.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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