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永州市脑科医院(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设备维保服采购项目
2.采购单位:永州市脑科医院(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竞争性谈判(按实际方式勾选)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12月9日
5. 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2月16日9时
6. 预算总金额:40000(大写:肆万圆整)元
二、废标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评标委员会严格核查,本项目因截至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共计1家,未达到法定最低三家有效供应商的要求,无法形成充分竞争原因符合流标情形,现作流标处理:
三、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评标委员会应当作废标处理,并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四、后续处理及异议反馈
1. 本项目后续将根据实际情况,按规定程序重新组织采购或调整采购方式,具体事宜另行公告;
2. 本说明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若对废标结果有异议,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质疑材料(需注明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公章及有效联系方式);
3. 质疑供应商对答复不满意或未收到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单位联系人:谭先生
联系电话:18974686338
联系地址: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长茅坪2号
永州市脑科医院(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6年1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