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增设病区收治精神障碍患者的通知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 我院为尽力满足全市广大精神病患者的住院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克服重重困难,于2020年2月11日晚开始,组织相关部门和科室连夜清理和安排,在门诊三楼增设一个专门收治新住院患者的病区。现结合我市目前疫情,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湖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的要求,特对近期来我院住院的病人及家属作如下告知:
一、凡来我院住院患者必须在近期无干咳、发热、乏力等症状,且来我院住院前必须到当地村(居)委会(社区)开出一张近14天未到过武汉和湖北其他疫区,近期未接触新冠肺炎确诊患者和疑似患者的证明书。
二、进入我院就诊时病人和陪人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到门诊进行预检分诊,配合测体温和流行病学史采集,入院前病人和陪人均须做血常规、胸片等相关检查,待检查结果出来无异常后才能办理住院手续。
三、住院期间必须只留1位陪人,且全程陪护,中途不允许随意换人,病人和陪人一律不允许外出,谢绝其他亲友探视,其生活用品和饮食由我院工作人员进行对接购买,所需费用自理。
以上规定,其目的在于防止外来传染源进入住院病区,最大限度降低医院交叉感染风险,防止疫情扩散,同时也是保护患者及他人的健康和安全。敬请广大病友和家属给予理解和配合。
永州市脑科医院
2020年2日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