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脑科医院(采购人名称)的永州市脑科医院整体搬迁项目结算审计服务采购 (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活动。
1、采购项目名称:永州市脑科医院整体搬迁项目结算审计服务采购
2、采购代理编号:NHDXZB-2021-023
序号 |
包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采购项目预算 (元/人民币) |
采购最高限价 (元/人民币) |
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01 |
永州市脑科医院整体搬迁项目结算审计服务采购 |
详见谈判文件 |
1批 |
450000元 其中:工程部分占70%,财务部分占30%。 |
450000元 其中:工程部分占70%,财务部分占30%。 |
无 |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3)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4)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接受或拒绝)进口产品。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下列各之一;
①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2021年3月份以来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2021年3月份以来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①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必须是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四年内在永州市本级财政投资项目编审委托入库的中介机构。②具备湖南省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以投标邀请发出后查询结果为准)。
6、联合体。本次谈判采购接受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联合体形式的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为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2、以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共同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本项目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四年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5000万元的工程造价咨询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原件。格式见附件一;
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
4、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原件(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提供)。格式见附件二;
1、按本邀请公告第四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胶装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时间为2021年7月12日至2021年7月16日,即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永州市冷水滩区河东育才路68号理想城A栋3楼。逾期送达或不按规定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邀请公告第三、四条规定,采用合格制方法进行资格审查。
2、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1、采购人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也可以由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并发出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售价400元,售后不退,提交响应文件时缴纳。
1、本邀请公告在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http://wjw.yzcity.gov.cn/)、永州市脑科医院(http://www.yzzsyy.cn/)网站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采 购 人:永州市脑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 系 人:齐女士
电 话:13327263265 电 话:18707462489
地 址:零陵区长茅坪2号(永州大道旁) 地 址: 永州市冷水滩区河东育才路68号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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