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政部公安部于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身份和照料安置工作的意见》的文件要求,在市救助管理站的支持下,在老院的医养结合的方式为流浪乞讨滞留安置人员提供服务,全力为他(她)提供优质的生活照料服务。为切身保障流浪乞讨滞留人员的合法权益,将分区照料,并设立了封闭式户外康复活动场所,同时配备4名医护人员,12名护理员及卫生员,7名后勤保障人员。为他(她)们提供诊疗护理。健康宣教、康复训练、生活供养、安全保障等日常服务工作。本着“勤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 竭力确保安置人员身心安全和心身健康,努力提高其生活质量及幸福指数。